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全区上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初步核算,一季度全区生产总值3480.3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66.63亿元,同比增长2.0%;第二产业增加值1747.02亿元,增长7.5%,其中工业增加值1503.29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1366.67亿元,增长7.6%。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8%、55.7%、41.5%,其中工业贡献率为45.1%。
一、农业生产基本稳定
一季度,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81.82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种植业增长5.2%,林业增长10.4%,牧业下降3.0%,渔业增长4.0%。蔬菜产量779.06万吨,同比增长4.7%。园林水果产量47.21万吨,同比增长8.6%。肉类总产量107.73万吨,同比下降3.1%,猪牛羊禽肉产量106.3万吨,下降3.2%,其中猪肉产量66.7万吨,下降5.9%。生猪存栏2160.99万头,同比下降5.5%;生猪出栏868.13万头,下降5.9%。家禽出栏2.09亿羽,同比增长2.0%。水产品产量63.53万吨,同比增长4.0%,其中海水、淡水产品分别增长3.6%和4.4%。
二、工业生产保持增长
一季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3%,增速比上年全年回落0.6个百分点,比今年1-2月回升0.3个百分点。从轻重工业看,重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8%,轻工业增加值增长2.3%。分行业看,在40个大类工业行业中,有32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同比增长,占行业面的80%。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3%,汽车制造业增长10.8%,医药制造业增长0.3%,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5.3%,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4.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16.0%,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增长2.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20.4%。分产品看,氧化铝产量同比增长5.1%,原油加工量下降8.6%,汽车增长15.2%,成品糖下降7.1%,钢材增长5.5%,水泥增长10.7%。产品产销率为91.5%,同比持平。
1-2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4.41%,同比提高0.31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为62.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资产利润率为4.95%,同比提高0.37个百分点。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趋缓
一季度,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801.3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4.1%,增速比上年全年回落3.7个百分点,比今年1-2月回落1.1个百分点。其中,国有控股投资987.25亿元,增长30.6%;民间投资1756.64亿元,增长7.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150.12亿元,同比增长28.0%;第二产业投资1127.60亿元,增长6.8%,其中工业投资1116.65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投资1523.58亿元,增长18.8%。从到位资金情况看,一季度到位资金3633.25亿元,同比下降9.2%。其中,国家预算内资金329.52亿元,增长25.3%;国内贷款资金470.47亿元,下降32.1%;自筹资金2354.82亿元,下降7.0%。新开工项目(不含房地产)10245个,同比增加2582个,计划总投资3795.81亿元,同比增长31.8%。
一季度,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351.8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4.5%,增速比上年全年提高10.7个百分点,比今年1-2月提高9.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255.76亿元,增长14.7%。房屋新开工面积710.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2%,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增长5.6%。商品房销售面积590.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1.8%。商品房销售额304.72亿元,同比增长25.6%,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32.2%。一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604.06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国内贷款101.81亿元,增长18.4%;自筹资金230.18亿元,增长14.4%;其他资金272.06亿元,下降3.8%。
四、市场销售平稳增长
一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04.18亿元,同比名义增长9.9%,增速比上年全年回落0.1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15.02亿元,同比增长9.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89.16亿元,增长10.4%。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中,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6%,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2%,中西药品类增长22.0%,日用品类增长8.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5.0%。
五、外贸进出口总额下降
一季度,全区外贸进出口652.16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下降11.2%。其中,出口327.99亿元,下降20.4%;进口324.17亿元,增长0.6%。进出口总额中,边境小额贸易(不含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206.47亿元,同比下降28.2%;加工贸易进出口115.10亿元,增长13.2%;一般贸易进出口156.53亿元,下降17.8%。分贸易伙伴看,对东盟进出口409.23亿元,同比下降12.3%;对美国进出口39.88亿元,下降22.0%;对欧盟进出口21.40亿元,增长6.6%。分出口商品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8.58亿元,同比增长24.0%;机电产品出口121.65亿元,下降22.9%;农产品出口23.51亿元,下降5.3%。
六、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一季度,全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2%。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2.4%。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5.0%,衣着上涨2.5%,居住上涨0.7%,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2%,交通和通信下降1.7%,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7%,医疗保健上涨4.0%,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0.5%。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1.1%,猪肉价格上涨20.5%,鲜菜价格上涨28.8%。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2%,环比下降0.5%。一季度,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4.3%,3月份同比下降3.9%,环比上涨0.5%。一季度,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4.6%,3月份同比下降4.1%,环比上涨0.1%。
七、财政金融运行平稳
一季度,全区财政收入602.04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上年全年提高3.5个百分点,比今年1-2月回落3.4个百分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59亿元,增长10.0%。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53.94亿元,增长12.7%;非税收入126.66亿元,增长5.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9.26亿元,增长14.3%。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4.0%。
3月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4286.13亿元,同比增长14.0%;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8948.97亿元,同比增长11.9%,新增本外币贷款829.58亿元,同比少增29.27亿元。
八、居民收入继续增加
一季度,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26元,同比名义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2元,同比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5元,同比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88元,同比名义增长9.0%。2月末,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89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万人,增长0.6%。外出务工劳动力月均收入3014元,同比增长8.2%。
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一季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0.19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5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63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2.95%。
十、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产业结构继续优化。一季度,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9.3%,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
工业结构继续调整。一季度,全区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8.1%,比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34.6%,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
投资结构继续改善。一季度,全区服务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54.4%,比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高耗能行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12.7%,比上年同期下降1.6个百分点。
财税收入结构优化。一季度,全区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7%,比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一季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64,比上年同期缩小0.06。
总的来看,一季度全区经济开局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下一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发展的新动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继续扩大有效需求,积极释放政策红利,努力巩固积极变化,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注释: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进出口数据来源于南宁海关;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自治区财政厅;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就业数据来源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2012年四季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区统一选取了5000户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计算了城乡可比的新口径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